Monday, August 31, 2009

婚姻的本質 (下)


婚姻是一場交易。那麼,這場交易究竟包含哪些實質性的內容呢?在此不妨用形式邏輯上的二分法,把它權宜地劃分為性和非性部分吧。

首先是性交易。俗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男女性器官發育成熟後,即身體條件具備後,隨即就有了發情並與異性交配的渴望。婚姻則為這種交配準備了條件和合法基礎,否則的話就會淪落為人類之初的群婚式的或者今天試婚式的不負責任的胡亂交配。只要有發育成熟的性器官,這項交易就能完成。也就是說,沒有性交易,婚姻則是空洞的表像而已,如“無性婚姻”和“網路婚姻”,如在封建社會,女人抱著木頭人拜堂成親。從廣義上說,如果沒有性生活,無論男女老少、親疏遠近,任何人一律皆可成雙結對或一對多個組合。在這種情況下,婚姻沒有實質意義了,這還叫婚姻嗎?婚姻在這些稱呼中早就“退避三舍”了,這也許是另外一個什麼玩意了,只不過是打著結婚的旗號、披著婚紗的騙局。那些性器官有異常現象或不能完成正常交配的,如非處女或女方再婚者,如男女生殖器官有明顯疾病的,這都影響到婚姻的交易的質量和進程,或在婚姻的市場上是難以找到物件進行交易的,即使暫時做成了交易,如沒有生育能力者,也會影響婚姻的穩定性。

《孟子》中記載郜子說過的“食色,性也”話,就形象地把婚姻中的性生活比喻為吃飯一樣的平常和普遍,不是可有可無的。但性又不僅僅局限於“陰莖陰道中間論”,還包括愛撫、接吻等內容。有人在洞房花燭夜在女人身上沒有折騰什麼顏色,就控訴女人非處女而離婚。也有人婚後上上下下耕耘了幾年,可女人肚子自始至終都沒有變化(也有可能就是自身之病),因此提出離婚的。可以說,儘管也有生育的附帶義務,沒有性生活,婚姻便沒有法律保護的理由了。
對於性,魯迅先生在《男人的進化》一文中鮮明地指出,婚姻中的性是不平等的,女人嫁了男人連像妓女一樣與嫖客協商價錢的機會都沒有了,有的只是沒完沒了的免費的性服務。

古代有些太監沒有性器官卻還娶了老婆,真是難以想像的夫妻性生活,試想在男人沒有生殖器的情況下是怎樣完成性生活的,如果把太監們性生活歷史彙集起來又是一部弱勢女子受性折磨的血淚史。有人可能引入“愛撫、接吻也是性生活”來反對,也有人可能引入“無性婚姻”等來論證,但無可置疑的是,生殖器之間的交配在婚姻中的重要地位是任何“蚍蜉”也“撼”不動的“大樹”。至於結婚後一方沒有性能力或性能力差,則勢必給另一方“紅杏出牆”開闢了合理的通道,隨著中國當代性意識的覺醒,這方面的報導通常都一反倫理教訓,而代之以“人道”的解說詞對當事人進行有力的辯護和解脫。

婚姻當中配偶必須有性的行為,夫妻之間有同居的義務。從這個角度來講,婚姻的本質就是合法的通姦,最高境界是男女雙方能長期愉快的通姦。拒不同居,或者沒有條件同居、生理有缺陷,可以提出離婚,因為沒有性生活的參與,婚姻已失去婚姻的意義了。

其次是性以外的非性交易。有時候這種交易具有隱蔽性,或有性在前做擋箭牌,在生活中難以一目了然。但有時也明目張膽,暢通無陰。當然任何非性交易必須有性交易的參與,只是相對而言罷了。這種婚姻雖包含性交易的內容,但性交易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因素影響下,則有些退而求其次的內涵。當然,性以外的交易因人的口味不同而不同,但大體上仍可數落出政治上的交易,經濟上的交易,社會地位上的交易等花樣。一言以蔽之,離不開權勢名利。如果沒有性的參與,片面地強調性以外的因素在婚姻中的排他作用,人世間什麼樣的交易則都可打上“婚姻”的印記了。


婚姻好似一把雙刃劍,既有權利又有義務。把兩個人捆在一起,不管別人喜怒哀樂了。喜當然要長久下去,關鍵是痛苦也要捆在一起同床異夢(分開了就不成為婚姻了)。所以,很多人不敢結婚,患了“結婚恐怕症”,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

也許是怕婚姻的麻煩,恩格斯研究過婚姻,但一生沒有結婚,他是愛一個女工,和她同居但就不結婚,而且說:“資產階級的婚姻是賣淫和通姦合成的一種婚姻。”恩格斯暗指婚姻中的女人實際上是在賣淫,因為她不工作,男的給她一張長期飯票。然後,男的不斷的出去通姦。意識到婚姻之累,恩格斯又無解決辦法,於是他就旗幟鮮明地拒絕婚姻,而把同居作為權宜之計。

而曾說過“做人難,做女人難,做出名的女人更難”的劉曉慶對婚姻也沒有好感,她說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婚姻大可不必,愛情不能沒有。”不想結婚的確實很多,她(他)只追求愛情,不追求婚姻,說白了,只要求性夥伴。

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實際婚姻生活中,都能發現:婚姻制度是有缺陷的,婚姻並不完全是兩情相悅、自由選擇的理想形式。有人把死板婚姻變通為“家庭伴侶關係”或者“合約婚姻”,合則在一起,不合就分手。在北歐,甚至有50%的人留在了婚姻之外,不敢輕易結婚。因此,“婚姻的替代形式”日益增多,花樣百出,如同居,一夜情,等等。

前些日子,中國社會學家李銀河在網上一語驚人,他說,將來婚姻不再是性的許可證,人人有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婚姻也不能成為性的牢籠。

是啊,性能和愛情分開,為什麼性不能和婚姻分開?

婚姻在人類歷史上陪伴人吃喝拉撒睡也太長了,它被折磨得也該累了,早該返回到原始的大森林中歇息了。它不應該像一位煩人的家長,總為聰明的人類操心,老擔心它不在的日子裏,人類就沒有辦法過安穩日子和繁衍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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